商会内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会内部组织建设,确保内部重要信息畅通,增进各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、相互沟通、相互支持、相互合作,架起商会组织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,特制定内部重大的情况报告制度,利于商会及时作好组织协调工作,发挥好商会组织的桥梁作用,增强商会组织的吸引力,向心力、凝聚力。
报告内容:
一、企业重大人事变动(董事长、总经理);
二、董事长、总经理人身受到侵害时除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后,应向商会会长、秘书长报告;
三、企业发生重大治安问题;
四、企业发生重大的灾害事故;
五、企业对执法部门收费不公、办事不力、处理不当、吃、拿、卡等行风问题;
六、企业开业庆典、重大项目的开工、投产,厂庆等活动;
七、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其子女结婚、上大学等;
八、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生病住院;
九、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其家庭主要成员故亡;
潜江市外商商会
二
00
八年七月二十九日
|